親自或代推薦3個或以上直銷小組,每組在同一個月內全都達到21%月結獎金比率,不論安利企業家本人是否巳達到鉑金資格。
明珠獎金由安利按月支付。獎金金額是以組內第二代及以下的直銷小組的總售貨額,直至及包括對下首位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及其親自推薦或代推薦的第一代直銷小組的總售貨額所得的總和之1%而計算出來。
明珠獎金計算並不包括第一代的21%小組的售貨額在內,這是由於該售貨額已經用作計算6%領導獎金,而此售貨 額則用以計算你對上—位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的獎金。
每一戶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必須保證 上一位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可收取其親自或代推薦的每個21%直銷組織之最低明珠獎金,即10,000分的1%乘以售貨額/積分額比例(或者6%最低收益保證的六分一)。每當產品售貨額價值調整時,最低保證金額亦會跟着調整。
假若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所親自推薦或代推薦的第一代直銷組織之總售貨額不足以讓其上一位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得到最低保證獎金時,安利會調整明珠獎金金額以補差額。
*每當安利調整積分額/售貨額比例時,最低明珠獎金金額也會隨之改變
你用以計算明珠獎金為D,E,F,G的售貨額的總和
= $160,000BV (10,000PV) x 4 = $640,000
你的明珠獎金是 = $640,000 BV (40,000PV) X 1% = $6,400
D也是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但他未能領取明珠獎金,因為他沒有第二代21%小組可供計算,他只能領取由E、F、G產生的 6%領導獎金。D的明珠獎金是$0。
你用以計算明珠獎金為D,E,F,G,H,I,J的售貨額的總和
= D $80,000 + E $16,000 + F $112,000 + G $160,000 + H $160,000 + I $160,000 + J $160,000 = $848,000
你的明珠獎金是 $848,000 X 1% = $8,480
G也是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
G用以計算明珠獎金為K的售貨額 = K $160,000BV (10,000PV)
G的明珠獎金是 = K $160,000BV (10,000PV) X 1% = $1,600
你用以計算明珠獎金為D,E,F的售貨額的總和
= D $160,000 BV (10,000PV) + E $160,000 BV (10,000PV) + F $160,000 BV (10,000PV) = $480,000
你的明珠獎金是 $480,000 X 1% = $4,800
B也是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
B用以計算明珠獎金為 G,H,I的售貨額的總和
= G $160,000 BV (10,000PV) + H $160,000 BV (10,000PV) + I $160,000 BV (10,000PV) = $480,000
B的明珠獎金是 $480,000 X 1% = $4,800
E也是合資格明珠獎金領取者
E沒有第二代21%小組可供計算明珠獎金, E的明珠獎金是$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