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自或 代推薦 3個或以上直銷小組,每組在同一個安利考評年度內最少有6個月達到21%月結獎金比率 ,且安利企業家本人必須為合資格鉑金。
合資格翡翠獎金領取者所得獎金 = 翡翠獎金基金 x 合資格翡翠獎金領取者得分 / 全部合資格翡翠獎金領取者總得分
安利考評年度九月一日 至八月三十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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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1BV-$125,000BV | 每組每千BV得4分 |
B | $125,001BV-$400,000BV | 每組每千BV 得2分 |
C | $400,001BV-$650,000BV | 每組每千BV得1分 |
D | 超過$650,001BV | 每組每萬BV 得1分 |
總積分 A+B+C+D |
安利將全部翡翠獎金領取者對 下所有親自推薦、代推薦及海外推薦的21%小組的總售貨額的0.25%撥出作為翡翠獎金基金。
在這裏,達到21 %月結獎金比率的代推薦小組的上線,也視同親自推薦處理,當作達到21 %月結獎金比率的小組 —樣,將其業績計入本項獎金基金,而 所有由合資格翡翠獎金領取者所海外推薦達最高月結獎金比率的小組的業績,亦可 計入本項獎金基金, 但僅止於其在第一個海外安利市場產生的業績。
每當安利考評年度結束時(8月31日),此獎金基金會根據下述方式分配頒發予所有合資格的翡翠 將翡翠的每個合資格直銷組織全年總售貨額逐—加起來,包括所有可收取6%獎金的直銷組織的總售貨額在內。為首的$125,000售貨總額, 每個組織的售貨額每達$1,000時可得4分,跟著的$ 275 ,000售貨總額中,每個組織的售貨額每達$1,000時得2分,其後的$250 ,000售貨總額中,每個組織的售貨額每達$1,000時得1分,以後每個組織的售貨額每達$10,000時得1分。每個組織都以上述方式計算得分。
以翡翠獎金基金總額除以全部合資格翡翠獎金領取者的總得分,得出每一分的分值,再用每位合資格翡翠獎金領取者的得分乘以這個分值,即是其應得的翡翠獎金。
翡翠獎金在每一安利考評年度結束時截止 (8月31日),結算妥當後方才支付。若出現海外推薦的情況,海外推薦達最高月結獎金比率小組的業績將被安利用以計算兩次翡翠獎金,一次給代推薦人,一次給海外推薦人。